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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4-01-10 點此:337次
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,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。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基礎性、引領性作用。
日前,生態環境部發布了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7-2023)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8-2023)等8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,支撐相關生態環境質量標準、風險管控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。
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7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方法原理與系統組成、技術性能、安裝、調試、試運行與驗收、系統日常運行維護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。其適用于采用熱學-光學校正法或熱學-光學衰減法的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系統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8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方法原理與系統組成、技術性能、安裝、調試、試運行與驗收、系統日常運行維護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數據有效性判斷、廢物處置等技術要求。適用于采用離子色譜法的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系統。據悉,該標準的制定有利于防治生態環境污染, 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范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工作。
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9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方法原理與系統組成、技術性能、安裝、調試、試運行與驗收、系統日常運行維護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。適用于采用能量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的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,適用目標元素參見附錄A。
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氨和氯化氫的測定 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》(HJ 1330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NH3 和HCl 的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 NH3和HCl的測定。據悉,本標準的制定有利于防治生態環境污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氨(NH3)和氯化氫(HCl)的便攜式測定方法。
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便攜式催化氧化-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(HJ 1331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便攜式催化氧化-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。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。本方法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總烴(以甲烷計)、甲烷的檢出限為均為0.4mg/m3,測定下限均為 1.6mg/m3。
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便攜式氣相色譜-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(HJ 1332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便攜式氣相色譜-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。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。本方法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總烴(以甲烷計)、甲烷的檢出限均為0.2mg/m3,測定下限均為0.8mg/m3。
《水質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的測定 同位素稀釋/液相色譜-三重四極桿質譜法》(HJ 1333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直鏈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、直鏈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的同位素稀釋/液相色譜-三重四極桿質譜法。適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直鏈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、直鏈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的測定。本標準的附錄A~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《土壤和沉積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的 測定 同位素稀釋/液相色譜-三重四極桿質譜法》(HJ 1334-2023)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直鏈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、直鏈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的同位素稀釋/液相色譜-三重四極桿質譜法。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直鏈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、直鏈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的測定。